軍事佔領

軍事佔領

 

  軍事佔領這個語詞對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而言,似乎是一個陌生的字眼,然而諷刺的是,台灣人民自1945/09/02起至今,一直生活在軍事佔領中而渾然不知!

  所謂軍事佔領是指戰勝國在戰爭結束後、簽訂和平條約之前暫時管理戰敗國的領土。

  軍事佔領期間,佔領國不得改變被佔領地的語言、國籍、建築、主權、宗教信仰…等。

  軍事佔領期間成立的軍事法庭,其管轄的範圍不只涵蓋軍人,人民若觸犯軍法亦適用軍事審判。

  軍事審判基於保密條件可以先羈押再偵查,例舉3例:

1:陳水扁執意帶領台灣走向獨立路線,此舉踩到美國紅線,因此監牢伴餘生。
2:林志昇帶領台灣走向法理地位正常化時,意志不堅而涉貪,下場是先羈押再偵查。
3:柯文哲與中共密切配合、出賣台灣,結果也是先羈押再偵查。

  2025年3月13日,賴清德恢復軍事審判是為了即將到來的戒嚴做準備。
賴清德一旦公布戒嚴時,就是台灣法理地位正常化的開端。台灣人民在謊言的教育下成長,一時之間要改變人民的觀點並不容易,在政權交接的過渡時期,反對聲浪一定充斥在民間。
  激進份子如台獨、統獨人士必定有所行動而造成台灣社會亂象,此時戒嚴與軍事法庭就是維持社會安定的良藥

  台灣行政府奉勸台灣人民不要以身試法,不要成為激進份子的棋子而遭受牢獄之災。

  台灣行政府期望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與母國日本以和平穩定達成政權的交接、台灣人民以歡喜心擁抱母國日本、本土台灣人順利恢復基本人權。




 

 

台灣行政府
 令和七年2025年4月24日